105座福州古厝有了“古厝长”

时间:2020-03-23 作者: 黄国勇来源: 中国文化传媒网

从区委书记、区长等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到社区书记、主任等基层干部……如今因为福州古厝,他们有了共同的身份——“古厝长”。

福州古厝建筑(图片来自新华社)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文体和旅游局了解到,该区率先全面推行古厝长制,实行区级古厝长、街镇古厝长、社区古厝长和责任单位的四级古厝保护管理机制,结合各街镇网格化管理系统,对各级文物建筑中的代表性古厝建筑设置公示牌,做到有专人负责、监管措施、考核办法、长效机制等。籍此创新古厝保护措施,提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成效。

此次古厝长制首批选取的34处代表性古厝建筑,包括105座福州古厝在内,涵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

日前鼓楼区委办、鼓楼区政府办出台《鼓楼区全面推行古厝长制实施方案》,对古厝长制的实施范围对象、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工作机制等进行明确规定。

方案提出,古厝长制实施对象及范围为鼓楼区范围各级不可移动文物建筑中古厝民居部分。

方案对古厝长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其中,总古厝长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全区古厝长制的实施、统筹工作;区级古厝长由区四套班子处级领导担任,负责属地古厝保护督导、督促、督查等工作;街镇级古厝长由各街镇主要党政领导担任,负责属地古厝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保护利用、安全管理以及古厝周边建设的管控等工作;责任单位为古厝的使用单位,负责古厝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开放利用和宣传工作;社区古厝长由古厝建筑所在社区相关领导担任,每周开展古厝巡查工作;社区古厝长可招募社区古厝专管员,负责社区所辖古厝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古厝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保护等工作。

方案要求“古厝长”应完成落实古厝保护管理责任、开展古厝保护利用工作、加强对古厝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加强古厝保护利用宣传等四项主要任务。其中,古厝使用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古厝所在街镇承担属地监控责任,政府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此外将对古厝保护、非遗传承、文创设计、旅游开发等进行多元融合,打造“古厝游”文化旅游线路,推广古厝研学旅游产品等。

方案提出,建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古厝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区分管领导牵头的古厝及文物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实现审批在文物古厝保护中的前置作用。建立协同联动执法机制,联合开展古厝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古厝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考评机制,将古厝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各街道(镇)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逐级开展年度考核。对因履职不力造成古厝遭破坏、损毁的单位个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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